张清,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山西阳泉人,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9月入学,本科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学会执行会长、中国社会主义研究学会执行会长、中国高校思想理论教育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会会长。
张清的主要事迹有:
1. 坚持自学,提升理论水平
张清从1985年开始自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并阅读了《资本论》、《列宁选集》、《毛泽东选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大量经典著作。他自学过程中,不断思考、总结,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
2. 推动马克思主义研究
张清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研究,并提出了“新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是过时的,需要更新和完善。他提出了“新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包括“新历史观”、“新哲学观”、“新社会学观”、“新政治学观”等。这些理论观点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3. 倡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张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他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理论”观点,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保障”等。这些理论观点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张清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为社会实践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参与了“一带一路”建设、中国扶贫事业、中国抗击新冠疫情等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为社会实践事业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持和帮助。
张清是一位马克思主义理论造诣深厚、社会实践经验丰富的学者,他的研究成果和贡献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