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
淄博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关于公布2024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
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的通知》(鲁教职函〔2024〕26号)及淄博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备案及招生专业要求,现对淄博市具有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29所学校(公办11所,民办6所,综合高中1所,附设中职班11所)182个专业点及山东省淄博市工业学校等6所高水平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联办五年制高职45个专业点予以备案公布,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肃招生纪律。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备案的学校及专业安排所属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并指导、监督各中职学校按要求做好2024年度招生工作。未经备案的学校(或教育机构)及专业不具备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格,2024年不得招生(包括联合招生、委托招生等);未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主管部门备案,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招生;严禁注册“双重学籍”。对违规招生和违规注册学籍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严格按照备案专业开展工作。各中职学校在组织教学、申报职教类财政支持项目、进行年度或专项教育统计、实施免学费和发放生活补助以及颁发毕业证书等办学活动中,要以备案的学校名称及专业为准。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招生资质核查与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挂钩机制,对办学行为规范、内涵特色鲜明、专业结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紧密的学校,在安排分配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各类专项资金和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做好平台备案审核工作。各中职学校要根据本通知公布的备案学校及专业,登录“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s://zyyxzy.moe.edu.cn/),填报中职学校2024年拟招生专业相关信息,各区县要按照省教育厅时间要求完成审核。“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关闭后,本年度全市专业备案工作截止,不再受理补备案,新设学校和专业2025年再按照要求申报。各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填报,各区县要指派专人负责审核,确保系统填报覆盖所有具有招生资质的学校和专业。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分级认定和市级及以上的各类项目安排均以备案学校和专业为准,其他的不予受理。
附件:1.淄博市2024年具有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及招生专业备案表(三年制)
2.淄博市2024年联办五年制高职(“新型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
识别下方二维码
查看原文及附件
淄博市教育局
2024年6月7日
来源:淄博市教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