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对九年义务教育因病休学的规定
近年来,随着疾病的普及和病情的加重,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因病休学的情况。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权益,湖北省政府颁布了《湖北省九年义务教育因病休学的规定》,明确了因病休学的程序和条件,为学校和家长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一、休学条件
1.学生因疾病或意外需要治愈,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住院治疗,且治愈情况符合学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学生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诊断证明。
3.学校根据学生病情和治疗情况,作出是否批准休学的决定。
4.休学期间,学生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并接受必要的辅导和帮助。
5.学生休学时间累计不超过一年,且不能重复申请。
二、休学程序
1.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诊断证明。
2.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休学条件。
3.学校将初步审查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要求学生提供医疗证明和诊断证明。
4.学校根据学生的病情和治疗情况,作出是否批准休学的决定。
5.学校将休学决定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要求学生按照学校的规定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接受必要的辅导和帮助。
三、家长职责
1.学生因病需要休学,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2.学生及其家长应主动与学校联系,了解学生的病情和治疗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诊断证明。
3.学生及其家长应遵守学校的规定,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并接受学校和教师的指导和帮助。
湖北省对九年义务教育因病休学的规定为学校和家长可以更好地保障学生的权益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指导。学生因病需要休学,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