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高中学生休学的规定
为贯彻国家和教育的方针,加强高中学生休学管理,提高休学学生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湖北省教育厅制定了2025年高中学生休学的规定。
一、休学期限
高中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休学期限的计算从学生提出休学申请之日起算。
二、休学申请
1.休学申请时间:学生应在学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
2.休学申请方式:学生应提交书面休学申请,申请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姓名、年级、班级、学号、联系方式;
(2)休学原因:包括身体原因、家庭原因、学业原因等;
(3)休学期限:包括起止日期;
(4)学校意见:包括学校是否同意休学、如何安排学生休学等;
(5)其他要求:如是否要求家长提供经济支持等。
3.休学申请结果:学校应在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是否同意休学,并告知学生。如果同意休学,学校应帮助学生安排休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劳动等事宜,并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如果不同意休学,学生应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三、休学纪律
1.休学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学校的规定。
2.休学学生应尊重教师和同学,不得干扰教师和同学的正常工作。
3.休学学生应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不得拖延、放弃学业。
4.休学学生应定期向所在学校报告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学校应及时了解休学学生的情况和问题。
四、其他规定
1.休学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2.休学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学校的规定。
3.休学学生应积极与学校和教师沟通,不得对学校和教师进行攻击、诽谤或侮辱。
湖北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应加强对休学学生的关心和管理,确保休学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各学校应加强对休学学生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