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休学相关规定
广东省休学相关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广东省内各学校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需要休学的学生,均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申请休学:
1. 身体健康原因:学生因疾病需要治愈或治疗,需要回家休息的;学生因残废需要假肢或其他辅助器具的;学生因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的。
2. 年龄要求:学生的年龄必须小于等于60周岁。
3. 休学期限: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可以连续或累计休学,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二、休学申请
休学申请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 学校申请: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证明等。学校将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得到休学批准。
2. 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可以个人形式向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得到休学批准。
3. 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学生的家庭监护人可以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得到休学批准。
三、休学期间管理
休学期间,学生需要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如按时返校、参加课程学习、完成学习任务等。学校将对休学学生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四、休学处理
1. 学生休学申请被拒绝的,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原因,并说明拒绝的理由。
2. 学生休学申请被批准后,学校应当通知学生休学开始日期,并要求学生按时返校上课。
3. 学校应当对休学学生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提高其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能力。
广东省休学相关规定旨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鼓励学生身体健康原因需要休学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应当认真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学生能够顺利休学,并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