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学生休学发生意外的规定
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以下规定:
一、学生可以休学
1.学生因身体原因或家庭原因等需要休息的,可以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学校应当予以审批,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休息和医疗照顾。
2.休学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学生在休学期间,应当保持与学校的联系,接受学校的管理和医疗照顾。
二、休学期间的规定
1.休学期间,学生应当继续履行其学业,并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和考试。
2.休学期间,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不得参加校外活动。确需要离开学校的学生,应当经学校批准,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
3.休学期间,学生应当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及时告知学校自己的健康状况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三、休学期间的医疗照顾
1.休学期间,学生应当接受学校的医疗照顾。学校应当设立医疗室,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医疗帮助和指导。
2.学生应当遵守医院的规定,按时返校上课,并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和康复。
3.学生及其家长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和医生的工作,共同做好休学期间的教学和生活管理工作。
四、其他规定
1.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材费用的支持。
2.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对其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根据其学习情况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3.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对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了解其家庭情况,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以上就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学生休学发生意外的规定。希望 this answer can help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