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博士休学规定
南京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高等学府,作为我国农业高等教育的先驱之一,南京农业大学一直致力于推动农业科学的发展和应用。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进步,南京农业大学的博士课程也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了我国农业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博士课程的不断推进,一些问题也日益凸显。其中,休学问题就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管理博士课程,南京农业大学制定了以下博士休学规定:
1. 博士休学时间
为了保证博士课程的顺利进行,南京农业大学规定博士学生需要每两年休学一年。具体休学时间为:
– 第一年:秋季学期结束后,学生可以提前两周离校;
– 第二年:春季学期结束后,学生可以提前两周离校。
2. 博士学生离校规定
为了保证博士课程的顺利进行,南京农业大学规定博士学生需要遵守以下离校规定:
– 离校时间:秋季学期结束后,学生需要提前两周向所在学院申请离校;
– 离校方式:学生需要在离校前将论文完成,并提交给所在学院;
– 离校期间:学生不能随意离开学校,需要遵守学校的规定,如不随意外出、不擅自离校等;
– 离校后果:学生离校后,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按时返校。如未能按时返校,将被视为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 博士学生导师联系规定
为了保证博士课程的顺利进行,南京农业大学规定博士学生需要与导师保持密切联系。具体联系规定如下:
– 每周联系时间:博士学生需要每周至少与导师联系一次;
– 联系方式:博士学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面谈等方式与导师联系;
– 联系内容:博士学生需要向导师汇报自己的研究进展、向导师请教学术问题、向导师汇报自己的论文进展等。
以上就是南京农业大学博士休学规定的相关内容。博士学生需要遵守学校的规定,保证博士课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