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学生休学管理规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北京市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规定,保障北京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政府制定了《北京小学生休学管理规定》。
一、休学申请
1.休学申请时间:小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休学时间内提出休学申请。
2.休学申请方式:小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或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
3.休学申请条件:小学生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学;
(2)因家庭原因需要休学;
(3)因学习原因需要休学。
4.休学申请流程:
(1)小学生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
(2)学校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
(3)学校将审核结果告知小学生监护人;
(4)小学生监护人按照学校通知的要求办理休学手续。
二、休学期限
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但小学生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学时间为三年以下,因家庭原因需要休学时间为三年以上,因学习原因需要休学时间为三年以下。
三、休学期间待遇
休学期间,小学生的待遇与正常小学生相同,包括教材费、学费、杂费等。休学期间,小学生不得减少其学习时间、不得降低其学业成绩、不得影响其升学和就业。
四、休学管理
1.休学管理由学校负责,学校应当对休学学生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和服务。
2.休学学生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休学申请表、监护人证明、学校证明等。
3.休学学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休学申请表、监护人证明、学校证明、病历、医学诊断证明等。
五、附则
1.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北京市小学生。
2.本管理规定由市政府负责解释。
北京小学生休学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