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休学的规定
休学是指学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暂停学业,进行休息或治疗等活动,以便更好地恢复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近年来,随着学生压力的不断增加,休学已经成为许多学生的必要选择。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权益,东莞市教育局制定了休学的规定,下面是具体的规定:
一、休学期限
休学期限一般一年以内,具体期限由学生和学校协商确定。休学期间,学生需要继续完成学业的,由学校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要求继续授课,不得降低其学业成绩和学业水平。
二、休学申请
1.学生提出休学申请时,应填写《休学申请表》,并提交如下材料:
(1)学校开具的休学证明;
(2)学生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诊断证明书或病历;
(4)学生个人陈述;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应在收到休学申请后五日内向学生提供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学生提供休学证明。
三、休学费用
休学期间,学生需要支付一定的学费和杂费等费用。学校应明确休学期间的费用结算方式,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关费用。
四、休学纪律
1.学生休学期间,应遵守学校的规定和纪律,不得干扰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2.学校应在学生休学期间,对休学学生进行适当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东莞市教育局休学的规定为学生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同时也提醒学生合理选择休学,以更好地恢复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