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小区的管理者(物业是管理业主的还是服务小区的)
物业公司的角色定位不能非此即彼。
邻里相处:和谐的邻里关系,是每一个家庭必备的人际关系的处理,也是让孩子有良好的成长环境,左养右学教育赖颂强在讲如何用三分法思维处理人际关系的直播课里,有系统的讲解。
中国人的文化是讲中庸,不能非黑即白,不是朋友就一定是敌人,哪有那么简单的事情。如同很多的词组一样,是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的,如危机、舍得、出入、进退、买卖、生死等等。
原来国务院颁布的是《物业管理条例》,后来,修订后,将其中的物业管理公司改成了物业服务公司了。本人的观点,其实这个是不对的。准确的说,将来的修法肯定会变成《城市居民小区治理条例》之类的,当然,这需要我们更多的热心小区建设管理的人士进行更多的实践探索,理论探讨,经验总结等等,才能推动立法的完善。
以本人从事小区业委会主任三年的实践,以及本人职业是记者采访众多小区的总结来看,物业公司在小区的角色,绝不可能,也不应该是非此即彼的,这会造成很多的问题和矛盾。
对于在小区来说,物业公司人员即是服务者,也是管理者,也是维护者。对这个是服务,对另一个可能就是管理。在这方面是服务,在那方面就应该是服务。仅有一样也是不行的,因此,业主们切不可在此方面纠结。
哪些是服务呢,简单总结如下:对人是服务,对物是管理;对需求是服务,对秩序必须是管理。当然,有些方面不是管理也不是服务,而是维护,这个是中性词,比如对设施设备是维护。
举个例子,这段时间引起广泛热议的一段视频:两男一女进电梯,其中两个男的当场就在电梯里小便,女的发现有监控,还用手来遮拦监控探头。后来,小便浇坏了电路板,电梯停运,电梯维保员鉴定更换配件要万元左右,浇坏电路板的是一名十六岁的业主儿子。这位的妈却称:物业公司应承担一半的责任。一直争执不下,电梯停运了一个多月了,单元业主骂声四起。
那么请问:对这种事情,是管理还是服务?要物业公司当服务者吗?如何服务?如果物业公司都好好的服务,那么我敢肯定:小区的此类事情一定是层出不穷的,那么业主们希望这样的服务吗?当然,这种事情在我小区肯定不可能让电梯停运这么长时间的,业委会肯定要责成物业人员采取管理措施,并赋予物业公司采取必要的强硬措施。如果蛮横耍赖,业主护楼队肯定会采取断然措施的,甚至要组织业主工作组上门劝这家人搬离小区,因为此小区的规矩不能适合这家人在此居住,小区绝大部分业主也不欢迎这样的邻里。
哪些是服务呢?比如业主家跳闸断电了,物业人员快速检查,合上开关(我是指家门以外的部分)。业主家水管爆裂漏水了,物业人员要快速要快速关了分水阀门,以免漏水造成更大损失。业主家需要一些常用易损的配件,物业公司有备件,以市场价或者批发价提供给业主家更换。上述这些等等,是服务者的角度。
管理者的角色呢?对乱停车者肯定要管理,对违规装修者肯定要管理。不是有报道过的很多事例吗?霸道业主把车停在小区门口,堵住所有车辆的出入,难道这个也要服务吗?如何服务呢?服务能对小区带来什么后果呢?
第三种角度是维护。比如小区应急发电设备,要定期维护,定期启动检测。电梯,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这个不是管理,也不是服务。但是,如果突然停电电梯困人了,物业人员把轿箱手动提到顶层,让被困人员安全出来,这个就是服务。如违规使用电梯,如在客梯里运送建筑材料,装修砖石,难道不需要管理吗?不允许就是允许,还要处罚。再比如:非装修时间要装修,噪音扰邻,要服务他吗?肯定是管理。本小区业委会对物业的规定:不允许对违规施工者提供施工条件(这一条高吧,涵义多啦:用电的断电,用水的停水,用路的堵路)。
即使是同一件事情,次数多了,也要从服务者变成管理者。比如:有人偶尔把生活垃圾遗放在电梯里,第一次二次物业人员把垃圾拿出去,这是服务。那三次四次多次呢?难道不应该管理吗?如果不管理会变成什么样呢?
事实上,即使是在纯服务性行业,也不可能完全是服务角色,也有管理角色呢?比如超市工作人员,对购买商品的顾客是服务,对破坏超市秩序的人肯定要实行管理。对影响消防安全的人肯定要实行管理。难道对破坏秩序的人也要服务?咋服务呢?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小区治理是很复杂的事情,而国家的相关法规也远远滞后于快速城市化后迅速增多的居民小区,这些都需要很多的业主及业委会在不断的实践中进行总结和探索,最后集纳起来,才会形成国家相关这方面的相对完善和接地气的规律法规。更多小区事务的内容,请关注“锐眼说小区”后,有空的时候,进去找更多的文章看看,大家一起和我共同探讨交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