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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换过两次工作,如今是第3个工作了。要说前两次工作的不好,主要是一方面工资比较低,另外一方面经常加班,有的时候我们一般是6点下班,但是偶尔会加到8点,甚至是9点回到家已经很晚了。第2天也不允许迟到,迟到的话要要扣全勤奖。所以说每次搞得疲惫不堪。
所以老板让加班的时候。
我是很生气的。你每个月给我发2000多的工资。还要我去加班,加班也不给工资,我为什么要给你加班?
我想说现在现在的工作就非常的艰苦,每天工作8个小时,甚至高达10个小时的工资,一个月工资也才3000左右的工资。
加班是自愿的,甚至加班是有薪酬的,如果说没有薪酬的加班,我们为什么要去加班呢?不如去选择更好的公司。有句话说的是,良禽择木而栖,他非择木。所以我们为什么要去选择他呢?
我仍然记得当时怼我们老板的话:
你就支付了我8个小时的工资,到点了我不走,我在这里给你守灵啊。我工作是为了效益,不是为了下班晚走装努力。我是来上班的,不是演戏的。我迟到1分钟。你就立马扣我工资。我多加班1分钟。也没见你给我涨工资啊!!所以到点了。我为什么不走?还好意思说,你都没走。你走不走跟我下班有什么毛线关系啊?你这是什么混蛋逻辑?你简直吧不要脸三个字表现的玲离尽致。你要一直不走。我还不能一直不下班了?是不是走的越晚就越证明越努力。那保洁杨阿姨走的比谁都晚。你咋不割点股份给她呢?
当然最后被辞退了,我又找了工作,但是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