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与实施,是国家综合治理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国民教育体系的有力改革,也是家庭幸福民族昌盛的重要保障。历史的机遇和挑战告诉我们,新时代呼唤并造就强大的父母,有强大的父母才能有强大的后代,才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家庭教育回归生活教育的正道。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贡献之一,是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充分发挥其育人的独特作用与价值,真正成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坚实基础。
毫无疑问,家庭教育主要是做人的教育,其实现途径是积极向上而丰富多彩的生活教育。然而长期以来,家庭教育存在着学校化和知识化倾向,以追求考试名次和升入名校为竞争目标,严重扭曲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这种危害家庭幸福和民族希望的状态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究竟什么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与责任呢?家庭教育促进法总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总则第三条又强调“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显然,这种正本清源的宣示,是引领家庭教育回归正道的法律原则。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而立德树人离不开生活实践,所以,坚守家庭教育的生活本质,让家庭教育回归与创造美好生活,才是立德树人的基本途径。
新时代对父母教育素养提出更高要求。家庭教育促进法确立的家庭教育原则与方法,既明确了父母的主体责任,也为父母如何履行责任指明了方向,为父母的成长创造了条件。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条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第二章专门规定家庭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第二章还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具体内容,倡导使用“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等九个方式方法。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既是家庭教育的责任者也是实施者,既要自觉主动地承担起神圣的责任又要掌握科学的理念与方法。
毫无疑问,新时代不仅赋予父母神圣的责任,也对父母的教育素养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标准和高要求,这是新时代家庭建设的需要,是培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新人的需要。
实际上,面对时代的机遇和挑战,一代代父母承担了家庭教育最主要的责任,而一代代孩子的健康成长足以证明,绝大多数父母都是称职的,许多父母是强大的。实践证明,父母能否教育好孩子,不是靠学历、收入和社会地位,而是靠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教育能力等教育素养。
我认为强大父母应有六大特点和素养,即陪伴、榜样、发现、尊重、支持、成长。如果对强大父母做出更简练的概括,可以归纳为三个特征,即有责任感、有理性的爱、不断成长。也就是说,强大的父母不是在培养“鸡娃”,不是以分数论英雄,不是以考入名校为成功的标志,他们是以幸福为目标培养真正健康发展的人,勇于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给予孩子理性的爱,并且与孩子一起成长。
父母需要的不是指责而是专业支持。家庭教育任重道远,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一部家庭教育的支持法,是积极协调国家与全社会的力量来支持父母成长与家庭建设的根本大法。
在瞬息万变的信息化时代,教育好孩子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二孩或者三孩的父母,面临的困难不计其数,特别需得到国家与社会的关心与帮助。
家庭教育促进法犹如及时雨,将国家和相关机构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做出了制度安排,并确定了法律责任。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承担起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重要责任。这些重要的支持措施需要逐步协调落实,同时需要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父母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有一个明显的误区,就是对父母的指责过多而支持不足。很多父母都有被专家或老师训斥、挖苦的难堪经历,似乎孩子的任何缺点都是父母的过失,甚至孩子在学校犯了错误,也简单地将责任归结到父母身上,说什么“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一定站着一个问题父母”等。的确,孩子犯错误可能与父母教育不当有一定的关系,但以机械的思维定式夸大父母的责任,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更不利于促进家校协同育人。试想一下,如果父母们经常被训斥得灰溜溜的,毫无尊严与自信,他们还怎么可能理性地教育孩子?家庭教育还有什么希望?
家庭教育关系到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也关系到国家的未来与民族的希望,而父母是家庭教育成败得失的关键。因此,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来尊重和支持家庭教育。每一个孩子都是国家的未来,每个父母的成功与失败都与全社会息息相关。我们所追求的是,让父母受人尊敬并内心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