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婆媳关系和谐吗

自古以来,想要家庭和谐,很大的因素取决于婆媳关系是否和睦,自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处在儒家礼教初步萌芽的汉代,婆媳关系又是如何呢?

汉代建立之初,便面临到秦代遗留下来的社会与家庭问题。知名的思想家贾谊(公元前200-前168年)就曾严厉批评秦代时的家庭关系:“商君违礼义,弃伦理,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假父耰(音同优,整地的农具)鉏(音同厨,除草的农具)杖彗耳,虑有德色矣;母取瓢碗箕帚,虑立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踞。妇姑不相说,则反唇而睨”。贾谊点出,当年秦孝公力排众议,放手让商鞅推动变法,迅速将秦国改造为强国,即使后来商鞅被杀,其政策仍在秦国延续下去直到秦始皇统一天下。但商鞅变法带来的弊端也非常明显,因专攻人心弱点,鼓励人们互相揭发违法言行,让家庭人伦与礼仪遭到严重破坏,导致秦代世风崩坏。

贾谊举例,儿子只是把锄头、扫帚借给父亲使用,就一副了不起的样子;母亲只不过随意拿取瓢碗箕帚,就遭到责骂,而媳妇竟与公公坐一起给孩子喂奶!而文中的“妇姑”,说的就是婆媳,婆媳彼此看对方不顺眼,互相漫骂怒目而视。以贾谊为首的汉臣,看到“秦灭四维而不张,君臣乖而相攘,上下乱僭而无差,父子六亲殃戮而失其宜,奸人并起,万民离畔,凡十三岁(但实际上秦朝共15年)而社稷为墟”。有鉴于秦朝短短十几年就灭亡,士人纷纷要求要重塑家庭关系,当时的社会已经变成父母不照顾儿女、儿子媳妇不孝顺父母、手足之间不愿谦让的情况。道德的沦丧已经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为了改变秦代以来的社会风气,汉廷决定整合先秦时期的儒家礼仪,以此规范社会,其中特别重视媳妇与公婆之间的关系。

汉宣帝在位时,有礼学家戴德、戴圣将流传下来的《礼经》编成两个选本-《大戴礼记》与《小戴礼记》,内容皆片面强调媳妇的道德规范与应尽的义务,还要无条件地服从以达到家庭和睦,且对待公婆需“妇事舅姑,如事父母”。这项要求,无论是在以婆婆为中心的汉代婆媳关系,还是期望婆媳关系如同母女一般的现代社会,都是难以做到的。

翻阅传世的汉代文献,虐待媳妇的婆婆可说是层出不穷。《后汉书.应奉传》与《搜神记》都记载了一位勘比今日戏剧里的“恶婆婆”:“后汉南康邓元义,父伯考,为尚书仆射。元义还乡里,妻留事姑(婆婆),甚谨。姑憎之,幽闭空室,节其饮食。羸露日困,终无怨言。”邓元义与父亲伯考前往京城,留妻子侍奉母亲。邓妻虽已非常小心地服侍婆婆,但仍被婆婆嫌弃,不仅被关在空屋,饮食还遭到限制导致身体虚弱,不过她一句怨言都没有。伯考知道这件事后,不忍媳妇继续受到虐待便将她送回娘家,后来邓妻改嫁将作大匠应华仲。之后邓元义在路上看到前妻坐朝车出门,还特地向旁人解释:“此我故妇,非有他过,家夫人遇之实酷,本自相贵”,表示前妻虽然改嫁他人,但在前段婚姻里并无任何过错,而是母亲太过严厉。

另一个恶名昭彰的婆婆,就是知名的汉代乐府诗-《孔雀东南飞》里,男主角焦仲卿的母亲。儿媳妇刘兰芝聪明、勤劳,嫁入焦家后“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婆婆四处刁难,逼得刘兰芝主动要求离婚,尽管焦仲卿恳求母亲改变态度,焦母仍以“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为理由拒绝儿子,导致双双殉情的悲剧。

从这两则汉代婆媳问题导致夫妻离婚的事件,可以看到汉代的婆婆在家庭中有一定的权威,她的意见必须得到尊重与维护,因此每当婆媳间发生矛盾时,最后多以牺牲媳妇的权益——休妻,来解决问题。另外,自汉武帝设立“孝廉“来任用官员后,大力推行孝道,因而对媳妇有着很高的道德要求。使得有些士人仅是一点小事,便主动休掉妻子,如《二十四孝.涌泉跃鲤》的主角姜诗,与妻子庞氏一同侍奉母亲,由于姜母喜饮江水,每天都是庞氏提着桶子去汲江水给姜母。一天庞氏去汲水路上遇到大风,无法及时回到家让姜母喝到水,于是姜诗以此为由休掉庞氏。

汉代媳妇为了维持婚姻、家庭,不得不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地与婆婆相处,《女诫》的作者班昭,也花了不少笔墨在书中分享多年来当媳妇的心得经验谈,告诉女儿该如何与婆婆相处,以及不顺从婆婆的后果。汉代可说是儒家礼教开始逐渐成形的阶段,这一时期所订定的规范,不仅使汉代社会风气耳目一新,也对之后的朝代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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