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之三十九:路德神学理论和政治思想2
(2)路德的政治观
路德在宗教方面比较激进,但是在对待世俗权威的问题上却十分保守。
他要求人们服从世俗的权威,并把世俗统治者的权力说成是神授的,统治者是” 剑” 的持有者。路德把精神世界同世俗世界分开,不承认在尘世能够建成上帝之国。路德认为宗教的信仰是很个人化的事情,在世俗和社会的事务上要服从世俗的统治者。路德认为上帝建立了两个政府:精神的和世俗的。
精神的政府只在真正的基督徒中实施,它的领袖是基督。这个世界充满着爱和相互服务的精神,一切的基督徒都完全平等。基督徒享受着基督徒的自由,世界上的法律、权威都不能高于真正的基督徒的天良之上。对于上帝的爱,也不是强迫的,而是自愿的。这个精神的世界也是一个真正的教堂,不同于尘世任何外部的教堂,而是完全精神性的、福音的世界。
另外一个政府是尘世的或世俗的政府。这个政府与统治教会的上帝世界即自由平等的精神政府是完全不同的。世俗的世界有一个政府,政府也是由上帝建立的,目的是进行控制,防止人们之间的相互撕裂。因为尘世充满着罪恶,必须要有一种力量来维持秩序。这种力量就是世俗统治者,他们掌管着上帝神授的权力之” 剑”。真正的基督徒是生活在精神王国之中的,因此不需要世俗的政府,但为了他的邻居,他支持这个世俗政府,可以接受公职。
如果统治者的法律和命令违背了上帝的《圣经》中的原则——神法,基督徒必须拒绝服从。但是基督徒的精神地位使他们只能拒绝不能反抗,因为” 剑” 是神授给统治者的,基督徒不能用暴力去反对统治者。在尘世间,低位者需要服从高位者。
除了两个政府理论,路德还在1523-1525 年间提出” 三种秩序” 的理论。路德强调在人间有三种基本秩序是不可侵犯的,它们是政府、教会和家庭。政府必须掌握在诸侯和贵族手里,家庭必须对政府服从,教会又分为” 不可见的教会”和” 可见的教会” ,前者存在于天国之中和信仰者的心灵之中,所以它是绝对精神性的、不可见的,至于人间所存在的教会,那只是一种世俗的组织,如同政府和家庭,所以它应该是一个信仰者学习《圣经》的地方,归世俗政府管理。
路德认为,这三种秩序是上帝直接建立的,人们必须对此服从。他写道:”神圣的秩序和真正的制度是由上帝建立的,一共有三种:神父的教堂,婚姻建立起来的关系和世俗的权威。这三种制度或秩序是根据神的语言和命令建立的。”路德要求每个人在世俗的秩序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首先,你们必须成为家庭的一分子,或父亲、或母亲、或子女、或奴仆、或婢女。第二,你们须在城市或农村以一个公民、臣民或统治者的身份生活。第三,你们要成为教会的一个成员,或牧师、或助理、或教堂司事,或其他什么的教会仆人,假如你要了解上帝之言的话。” 1523年他发表《世俗权威》一文,这时他不仅完全否定了罗马教会的权威性,还充分肯定了世俗权威的合法性,他用《圣经》来为贵族的政府的合法性辩护。路德在1533年对自己的观点作了回顾,把对世俗权威的肯定看成是自己的一个重要贡献。他说:” 也许我没有教导过人们什么事,但有一事的功劳却不容抹杀,这就是我的赞成世俗权威统治的论断。自使徒时代以来,没有一个博士或作者,也没有一个神学家或律师,能象我一样,或比我更加光荣和清楚地去按照神意,肯定、论述和安抚世俗权威了。” 路德所说的神意,指的就是《圣经》中圣徒保罗在《罗马书》第13章第1-7 节中所说的一段话:”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应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必自取刑罚。” 路德引《圣经.罗马书》中的话,强调世界上的统治者是上帝授权建立的,他们的任务是惩罚罪人,传播神的言语。路德反对把神法直接应用于人世,因为宗教是精神性的。上帝是天堂的主宰,他不直接颁布人间的法律。
对世俗的统治者的反抗只局限于精神方面和宗教方面,但也仅限于消极的抵抗(不服从),而不能造反。路德视人间为魔鬼的世界。这个世界上只有混乱,没有秩序。统治者们多行不义,也因为他们是混乱中的秩序,因此不可以否定和推翻。
路德一贯认为社会就是不平等的和分成等级的,只有靠世俗权威才能建立起社会秩序。他指出:暴民是一种魔鬼。上帝象对待其它魔鬼一样对他们进行惩罚。大众之所以成为反叛,就是上帝使他们的心中没有了对权威的恐惧和顾虑。于此可见,路德的” 精神自由” 和” 两个世界” 的理论是不支持社会革命的。路德的宗教自由理论不是人民革命的思想武器。路德宗教改革同人民的宗教改革具有性质上的差别。
路德的另一个理由是” 不让无辜者流血”。早在1522年,路德就已表明他否定人民起义的态度,他的立场非常鲜明:” 我一直是站在反对叛乱的人方面,我不管他们的理由是多么不公正。我一直反对造反者,我不管他们的理由是多么正义。因为,没有一种动乱会不伤及无辜,使他们流血。” ” 两个政府” 理论成为路德支持诸侯、贵族封建秩序的理论基础。1510年,路德就从经院哲学家奥坎姆那儿追溯到了奥古斯丁的传统,又从奥古斯丁那儿追溯到了圣徒保罗的神学政治理论。奥古斯丁虽然提倡天堂和人间,但只是为教会独立于王权作舆论准备,远没有把这种理论推向精神和肉体的对立。路德把奥古斯丁的两元论体系化,发展成为精神与肉体、永恒和暂时、天堂和人世、将来和现时、隐蔽和公开、不可见与可见、内部和外部、福音和法律的体系,即” 两个王国” 论。他的叙述如下:一个是”暂时的世界,它是由剑统治的可见的世界,另一个精神的世界,由仁慈和对罪行的宽恕进行统治。” 1522-1523 年,路德从瓦特堡回到维滕贝格,对激进传教士控制了那里的宗教改革运动强烈不满,他开始认真考虑社会秩序问题。他责问那里的宗教改革者们,” 秩序在哪儿。”1522 年3 月9 日,他在一次宗教布道中说:” 这里的一切都杂乱无章,没有秩序。人们对邻居进行诽谤。这里的人首先应当为此而祈祷,然后应当同政府进行磋商。这样人们才能确信他们的改革是符合神意的。” 路德的神学重复君权神授和必须对领主服从的看法,从而与人民革命运动相对立。路德希望世俗秩序通过皇帝、诸侯、贵族的政府和法律来实现。这种政府观使路德在1525年革命的关键时刻坚决站在贵族一边,并且号召贵族起来镇压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