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笑笑 崔书利)近日,被执行人郭汾某将一面锈着“秉公执法,服务百姓”的锦旗送到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组干警手里。接到执行申请人送锦旗不稀奇,但被执行人给法院送锦旗,这还是第一次。
郭自某、郭天某、郭汾某三家位于嵩县纸房镇窑上村,宅基地紧邻,郭自某家居南、郭汾某家居西,郭天某家居北,呈“品”字形布局。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以前三家邻居相处的关系很融洽,但因郭自某翻建房屋,因历史通道、占用共用通道等相邻关系问题,郭自某与另外两家发生纠纷,郭自某分别将郭天某、郭汾某起诉到嵩县人民法院。经调解,两个案件分别达成调解协议,郭自某在其自家宅基证载范围内建房,郭天某、郭汾某不得阻拦。调解书生效后,因历史原因,郭自某建房仍然不顺利,不时被郭天某、郭汾某制造障碍,无奈郭自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分到执行二组后,执行干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将二案合并执行。
执行局副局长徐建锋和执行干警张巧永先后八次到执行现场走访查看,了解情况,发现此案如果简单将二被执行人拘留,迫其二人履行调解内容,势必造成三家矛盾进一步激化,案结事不了。考虑到案件在诉讼阶段已经达成调解协议,有和解基础,执行干警一直耐心对二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5月6日执行干警邀请该村村委干部、调委会主任到执行现场助力调解,经过现场测量,确定边界,郭自某与两被执行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三家和好如初。目前郭自某房屋正在顺利建设中。被执行人郭汾某被执行干警为群众着想,多次上门调解执行,想群众所想,真心实意为民办事的精神感动,遂出现了开头的一幕。